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新北市動保處查獲不當飼養,7隻貓咪獲救開放送養
發布日期:5/20/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近日,新北市動保處接獲民眾通報,板橋某寵物餐廳涉嫌私自繁殖及不當飼養貓咪。
動保處立即派員前往調查,發現該店家未申請動物展演許可,利用貓咪與客人互動營業,並販售不明分包裝飼料和未施打狂犬病疫苗。
經查後,店家共被裁罰新台幣11萬元,並將7隻貓咪帶回,準備開放送養。
通報內容與現場查核
民眾檢舉該業者虐待貓咪,僅用冷水給貓咪洗澡,且洗後在冷氣房或陰涼處自然晾乾,不讓員工用吹風機吹乾。
更嚴重的是,貓咪洗完澡後被塗抹精油,導致皮膚大範圍灼傷、毛髮脫落及皮膚紅腫。
幼貓未滿一個月就被放置在店內與成貓和客人接觸,沒有隔離措施,增加了感染疾病的風險。
民眾還質疑店內貓咪生病不吃不喝,導致死亡。
查核結果與法律依據
動保處查核發現,該店家飼養的7隻貓均已絕育,但無狂犬病疫苗施打紀錄,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店家未申請動物展演許可卻利用貓咪與客人互動,違反動保法第6條之1第1項規定,處以5萬至25萬元罰鍰。
另外,店內販售的分裝飼料未標示相關成分資訊,違反動保法第22條之4第1項第4款,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
店家回應與後續處理
店家解釋,店內貓咪部分來自朋友的棄養,生病的貓咪會送醫治療。
此前死亡的貓咪「咪醬」是在店內飼養一個月後不吃不喝,被員工送醫後不治身亡。
另一隻貓咪「丁丁」被診斷為傳染性腹膜炎後不久死亡。動保處要求店家提供貓咪的就醫紀錄,以核實飼養情形。
動保處於15日再次稽查時,發現店家已歇業,並在多次溝通後,同意將7隻貓咪交由動保處開放認養。
動保處呼籲
新北市動保處強調,飼養犬貓需每年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未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不得從事犬貓繁殖、寄養、買賣等業務。
以動物招徠生意並進行動物展演行為,需取得動物展演許可證。
販售飼料應依動保法規定標示清楚,不得販賣過期、標示不明或不全的寵物食品,動保處呼籲店家遵守法律規定,以免面臨高額罰款和法律責任。
這次的事件提醒我們,動物的健康和福利需要受到重視,違法行為將會受到嚴厲處罰。
希望市民們能共同關注動物保護,共同創造一個更友善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