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禁止汽機車牽引寵物,騎士牽引多隻狗遭處罰
發布日期:2/23/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高雄市一名男子騎著機車沿著三多一路往衛武營方向前進,引起眾人註目的畫面出現:他的機車前方繫著四條狗鏈的狗狗在不斷奔跑,而後座則有另一隻小狗站在車上,這樣的場景讓路人相當驚訝。
對此,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副處長段奇漢指出,根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第7款的規定,飼主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因此這樣的行為涉嫌虐待動物,將依據提供的證據清查車主身份,並確認犬隻是否受到傷害。
此行為不僅違反了《動物保護法》,還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涉嫌縱放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以及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最高可處以24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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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些民眾認為這樣的行為可能出於方便,但依法仍不可接受。
重回現場的人表示,這名男子幾乎每天都會出現,而且他所照顧的都是流浪狗,儘管如此,違法行為的事實依舊存在,相關單位仍將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