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修訂特定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及商家權益
發布日期:2/17/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黃柏翰 整理報導
自實行一段時間以來,新北市特定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已經有效運作。
為了保障寵物買賣業者和消費者的權益,並減少消費爭議,新北市政府決定將常見的犬貓傳染病,例如犬小病毒、貓瘟等,納入擔保條款之中。
近期,新北市動保處召集相關單位,包括新北市獸醫師公會和寵物商業同業公會,進行「新北市特定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修訂」會議,以確保雙方權益。
會議中,獸醫師公會解釋了貓傳染性腹膜炎的感染機制,並指出其潛伏期過長,容易造成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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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多方討論,與會人員決定將貓傳染性腹膜炎的保障期由7天修訂為15天,並計劃每半年進行滾動檢討修正,以確保交易的公平性。
新北市動保處提醒民眾,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規定,經營特定寵物繁殖、寄養或買賣需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
購買犬貓時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合格店家,檢查其許可證以及是否懸掛了新北市特定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於店內明顯處。
此外,民眾也應確認犬貓的來源、品種、出生日期、性別、晶片號碼等資訊,並核查是否提供了寵物健康證明,以及是否施打了疫苗和進行了驅蟲。
動保處表示,民眾可以前往動保處官網查詢評鑑優良寵物店家名單,並選擇使用新北市特定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的店家購買犬貓,以保障雙方的權益,此外,民眾也可以自行下載並使用該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