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臺北市動保處
動物保護處查獲違法動物展演,臺北市寵物餐廳遭罰款
發布日期:9/27/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近日接獲民眾檢舉,並於8月在中正區一間寵物餐廳查獲業者透過販售水果盤。
讓顧客與大嘴鳥近距離互動牟利的情況,經確認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的規定,動保處依法對該業者處以新臺幣5萬元罰款。
(圖/臺北市動保處)
餐廳提供互動體驗,觸犯動保法規
今年5月,民眾向動保處舉報某寵物餐廳內有特殊寵物,並提供付費互動體驗。
餐廳服務員向顧客介紹大嘴鳥,並推銷加購75元的水果盤,讓顧客可餵食並與大嘴鳥互動。
此經營模式雖看似有趣,但涉及藉由動物展演牟利,違反了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
動保處經現場調查後,發現該餐廳確實利用動物吸引顧客並收取額外費用,因此依法處分。
保障動物福利,防止不當展演
依據《動物保護法》的精神,任何人不得利用動物進行展演活動,尤其是涉及餵食、騎乘、觸摸等非人道行為,這些行為容易讓動物處於壓力中,影響其健康與福利。
除非業者獲得許可,或符合相關規範,否則從事類似活動將面臨罰款,金額從新臺幣5萬元至25萬元不等。
(圖/臺北市動保處)
提醒民眾積極通報,共同守護動物權益
為了維護動物福利,動保處提醒民眾,如果發現餐廳或其他場所飼養的動物有違反動保法的情況,應及時通報。
民眾可撥打24小時動物保護專線1959,或透過「臺北市政府LINE@」進行舉報,動保處將迅速處理,並確保不法行為受到懲處。
透過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一起創造更友善的動物生活環境,讓這些可愛的生物遠離不必要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