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新北市動保處
新北市動保處成功捕捉小獼猴,並呼籲居民遵守安全守則
發布日期:8/4/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日前,新北市三重區文化里長陳福勝通報,有小獼猴在車上跳躍,對居民造成困擾。
接到報告後,新北市政府動保處立即行動,派員架設誘捕籠,並設置了獼猴喜愛的香蕉和小肉串等食物以引誘小獼猴。
儘管小獼猴對誘捕籠十分警覺,初期未能順利捕捉,但經過幾天的努力,最終在里長的幫助下,成功用香蕉引誘小獼猴進入籠中,將其安全送往適當地點野放。
(圖/新北市動保處)
動保處的安全提醒與政策
動保處呼籲,台灣獼猴自111年9月30日起被列為動物保護法第8條禁止飼養動物,違者最高可處以25萬元罰鍰。
新北市生態資源豐富,一些猴群的棲地鄰近住宅區及步道,截至113年7月中旬,共收到41件獼猴通報,其中5件成功處理。
動保處建議,民眾遇到獼猴時,應遵守「不干擾、不接觸、不餵食」的三不原則,並確保住所門窗關好,垃圾妥善處理,以免吸引獼猴。
防範建議
防止獼猴入侵:外出時務必關好門窗,並將垃圾桶上鎖,避免留下食物殘渣吸引獼猴。
農民防護措施:對於獼猴可能侵擾果樹的問題,可以考慮使用「防猴網罩」或「聲音驅趕器」,並可以申請相關的農業貸款來資助防猴設施的設置。
遇見獼猴的應對方法:若遇到獼猴,應保持5至10公尺的距離,不直視、不喧嘩、不逗弄、不挑釁,安靜離開。
確保住所窗戶緊閉,並做好垃圾管理,以防止獼猴長期滯留。
(圖/新北市動保處)
結語
新北市動保處提醒大家,私自飼養獼猴違反動物保護法第8條規定,違者將面臨高額罰鍰。
我們期待大家共同維護和諧的人猴共處環境,讓新北市成為更加友善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