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臺中市動保處
大里區浪浪與公園毛孩遭殃事件:動保處的解釋
發布日期:6/22/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最近,大里區出現了一些關於流浪犬群聚和公園毛孩遭受傷害的報導,引起社會關注。
動保處在此解釋如下:
根據我們的最新數據,近期僅收到一宗有關大里區流浪犬群聚的通報案件。
此外,民眾積極借用誘捕籠,成功捕獲了五隻流浪犬。
然而,關於公園毛孩遭受傷害的具體案例,目前並未接獲相關通報。
為了確保社區安全及動物福祉,動保處已於19日派遣動物管制員前往相關現場周邊進行加強巡視。
對於飼主不當管控的寵物,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1項的規定,將會給予相應的處罰,包括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的罰鍰。
此外,對於具有攻擊行為的犬隻,我們將依照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的規定,將其列為攻擊性犬隻。
如果發現在未有成年人陪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的情況下,依法將會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動保處呼籲所有社區成員,尊重動物的生命與安全,共同守護社區的和諧與平安。
如有任何動物福利或安全上的疑慮,請隨時聯繫我們,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