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人頭帳戶犯罪 金融業者啟動告誡資料通報機制
發布日期:12/26/2023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魏柏丞 整理報導
警務處為了有力遏止人頭帳戶詐騙犯罪,積極與國內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及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共同建立告誡資料通報機制。 根據即將實施的「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第六項賬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預計於明年第一季度前生效,金融業者將根據法律執行相關的 金融限制措施,以期有效切斷詐騙犯罪集團的金流管道。
根據刑事局表示,這項辦法中特別針對提供人頭賬戶的行為進行處罰,若無故提供賬戶賬號給他人使用,提供者將被裁處告誡,並將其名下的金融賬戶、虛擬通貨賬號及第 三方支付帳號同步受到限制使用。 這項新辦法的實施旨在透過金融限制措施,有力地打擊人頭帳戶犯罪。{{AD}}
刑事局進一步指出,提供人頭賬戶者可能觸法「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無故交付賬戶賬號罪」,警察機關將對其執行行政告誡處分,且若情節嚴重,將被移送刑事 處罰。 此外,在辦法實施後,金融業者將對被告誡處分者的三種賬戶賬號執行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每日轉帳提領上限、禁止使用網上銀行、得拒絕臨櫃交易或拒絕新開戶等相關措施; 限制期間為告誡日起算五年。
警務處呼籲民眾謹慎提防,切勿輕易提供自己或他人的賬戶賬號給不明來路的人士,以免觸法遭受金融限制,影響自身金融服務權益。 同時,警方將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嚴格執法,以確保法規的有效實施,預防人頭帳戶被犯罪利用,並全力參與政府打擊詐騙的相關行動,以確保公眾財產的安全及社會治安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