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未合法夜市 修法提高罰款
發布日期:12/24/2023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王秉程 整理報導
台南市的夜市文化作為一個重要的觀光特色,同時也帶來了一些管理上的挑戰。在台南市46處夜市中,有20處被納入管理並繳納道路使用費的道路型夜市,但仍有一些未合法的夜市並未繳納這項費用,這引起了一些民代的不滿,認為這樣的做法不公平。
此外,有些知名的夜市,如大東夜市和大東東夜市,尚未合法化卻仍在營業,而且目前的罰款金額(1至5萬元新台幣)被認為過低,無法有效遏制非法營業。同時,鹽水夜市在未經充分討論的情況下增加周日營業,也引起了地方上的爭議。因此,有議員要求對夜市的管理進行全面檢討,並提高罰款,以起到嚇阻作用。
{{AD}}
對此,台南市市場處表示,正在修訂「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未來將提高對未合法夜市的罰款。此外,如果道路型夜市想要增加營業天數,也需要召開地方說明會。
綜合來看,台南市政府正努力解決這些管理上的問題,目的是促進夜市合法化,同時確保公平性和地方安全。修法後的規定將於明年提交市議會審議,一旦通過,新的罰款標準和管理規定將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