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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台北國稅局
股東會紀念品的進項稅額無法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提醒注意
發布日期:4/22/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王秉程 整理報導
在公司舉辦股東會並提供紀念品以感謝股東參與時,相關的進項稅額處理需要特別注意。
根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的最新解釋,購買股東會紀念品所支付的進項稅額,若與業務推展無關,則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紀念品的進項稅額處理規範
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規定,所有與交際應酬有關的貨物或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都不能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這包括了宴客或與業務推展無關的餽贈品。
因此,若公司購買的股東會紀念品是作為對股東的餽贈,且與公司業務推廣無關,則該紀念品的進項稅額就無法在營業稅申報時扣抵。
實例說明
舉例來說,甲公司專營螺絲、螺帽及鉚釘製造,向乙公司購買了2萬個保鮮盒作為股東會紀念品。
該批貨品的銷售額為新台幣200萬元,並附有5%的營業稅,即10萬元。
然而,由於這些紀念品是送給股東的餽贈品,並與業務推展無關,因此在申報營業稅時,甲公司支付的10萬元營業稅額無法扣抵銷項稅額。
稅務處理與補報規定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如果公司誤將股東會紀念品所支付的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
並因此產生漏稅,則可在未經檢舉或未經稽徵機關調查前,主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若公司在主動補報後,依法補繳漏稅款並加計利息,則可免於處罰。
詢問與協助
若公司或民眾對於如何正確處理此類稅務問題有疑問,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供了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並可至該局的網站(https://www.ntbk.gov.tw)使用「國稅小幫手」進行線上查詢,獲得更多專業解答。
結語
在處理公司營業稅務時,了解何時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對於避免漏稅和稅務爭議至關重要。
尤其是與股東會紀念品等無直接業務關聯的餽贈品相關時,應特別謹慎。
透過主動學習和了解稅務規範,能確保企業的營運與財務運作更加順利與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