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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華民國財政部
營利事業派員國外服務,勞務報酬如何申報扣繳?
發布日期:3/2/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張儷寶 整理報導
營利事業是否需要為派駐國外的員工勞務報酬辦理扣繳申報?
當營利事業派遣員工至國外提供技術服務,所取得的勞務報酬是否需扣繳並向國稅局申報。
這一直是許多企業在處理跨國勞務支付時需要了解的重要問題。
根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的最新解釋,派遣員工至國外提供服務所取得的勞務報酬。
屬於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依照相關規定進行所得稅的扣繳申報。
1. 是否需要辦理扣繳申報?
營利事業若派遣員工至國外工作,該員工所取得的勞務報酬,即便勞務是在國外提供,依舊被認定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仍需依規定辦理扣繳申報。
具體而言,營利事業應在每月給付員工薪資時,扣繳所應繳納的所得稅款,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扣繳稅款繳交至國庫。
2. 申報時間與程序
每年1月底之前,營利事業應依規定格式,將前一年內所有的扣繳稅款進行申報。
這包括所有勞務報酬的扣繳,無論員工是否在國內或國外提供服務。
3. 案例解析
以甲公司為例,假設A君受僱於甲公司,111年度甲公司給付A君的薪資為新台幣2,400,000元。
甲公司在111年2月派遣A君前往荷蘭為客戶提供為期3個月的機器維修服務,期間換算的薪資報酬為600,000元。
然而,甲公司誤將A君在荷蘭期間的薪資報酬600,000元視為國外勞務所得,未進行扣繳申報,僅對A君在台灣境內服務的部分(1,800,000元)進行了扣繳申報。
經國稅局查核後,認定A君在境外的勞務報酬仍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須依法進行扣繳。
並依所得稅法第114條第1項規定,要求甲公司補繳所欠的扣繳稅款及申報扣繳憑單,同時也會處以相應的處罰。
4. 相關提醒
為避免類似情況,國稅局建議營利事業在進行申報之前,應先了解相關的稅務規定。
如果有任何疑問,營利事業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訪問高雄國稅局網站,使用「國稅小幫手」智慧客服進行線上查詢。
小結
營利事業派遣員工至國外提供技術服務所取得的勞務報酬,無論服務地點是否為國外,仍需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辦理扣繳申報。
準確申報並確保扣繳不遺漏,不僅能確保公司遵守稅務法規,也有助於避免後續的補繳與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