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公司含施工,監工費能不能收?
發布日期:10/8/2023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張儷寶 整理報導
營建署最近公布了一份新的設計約版本,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點是第六條的第二項條款:
根據這項條款,如果工程日後由設計公司同時負責設計和施工,那麼屋主將不再需要支付《階段五》中所列的施工督導費用,通常也就是監工費用。換句話說,如果同一家公司負責設計和施工您的房屋,您將不再需要額外支付監工費用。
為了理解這項條款的背後動機,讓我們稍微解釋一下。目前,許多設計公司都傾向於同時負責設計和施工,這樣他們可以更好地實現自己的設計理念,因為他們可以選擇自己的工程團隊。然而,除了收取設計費和工程費之外,他們還要向屋主收取監工費用,通常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小型公司通常會將設計和監工費用一併收取,而工程費用則占總費用的5%到10%。較大的公司可能會根據每坪設計費來計算,並另外收取監工費,監工費率通常在5%到10%之間。
然而,設計公司自己設計、自己施工,還自己監工的情況在業界一直存在爭議,因為這就像球賽中的球員兼裁判一樣,可能會引發公正性的疑慮。通常,我們會期望有一個第三方,類似於裁判,來確保工程的公平性和質量。
然而,在裝潢界,情況卻不同。幾乎所有工作都由同一家公司完成,包括設計、施工和監工。這引發了一個問題,即如果設計公司自己負責施工,他們應該自己保證工程質量,為什麼還需要屋主支付監工費用?
這個問題的答案主要涉及整體利潤。設計公司很難僅依靠設計費獲得足夠的利潤,這也與屋主的期望有關,一般人往往難以接受高昂的設計費用,有些人甚至不願支付設計費。因此,設計公司通常需要依靠監工費用或工程費用來實現可持續的業務運營和家庭收入。
因此,總的來說,姥姥認為收取監工費是合理的。現在,一些設計公司可能會將監工費稱為"工程管理費"、"工序管理費"或其他名稱,但對消費者來說,無論如何命名,重要的是確保最終工程質量。
當然,有些設計公司可能會在工程費用中加收額外費用,這可能會引發爭議。姥姥理解這些擔憂,但如果我們接受了"這是一個屋主可能不願支付設計費的時代"的現實,那麼設計公司需要在哪些費用中加入自己的利潤,姥姥也能夠接受。
然而,這也會引發一些無良業者混淆視聽,所以關鍵是要建立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推廣良好的設計公司,讓屋主願意支付設計費,並確保良好的公司能夠實現合理的利潤。只要市場自由競爭,那麼公司的利潤就會達到平衡,因為太高的價格會使他們無法獲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