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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幼兒教育環境:國教署加強幼兒園安全檢查與專業發展
發布日期:8/30/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為了確保每位幼兒在安全且高品質的環境中接受教保服務,國教署正積極推進一系列專業發展和檢查輔導措施。
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6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必須實施定期的檢查和輔導,並進行幼兒園的基礎評鑑,以提高教保服務的質量。
國教署指出,為加強檢查效能,各縣市每年需要進行一定數量的稽查,並且至少每年舉辦4場以上的跨單位聯合稽查。
這些檢查將包括不定期和不預警的方式,以確保幼兒園的管理和環境符合安全標準。
目前,全國22縣市已建立了聯合稽查機制,並制定了相關稽查項目、頻率和參與人員的規範。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會邀集衛生局、建築管理處、消防局、監理所等部門,對幼兒園的管理、園舍環境、消防設施、幼童車等進行檢查。
對於違規情形,將按照規定處罰,同時督促幼兒園限期改進。
此外,國教署於113年度配合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進行的「113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管理訪視實施計畫」。
也包括了對部分幼兒園的聯合稽查,以強化幼兒的安全保障。
為了提升稽查人員的專業知識,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將定期舉辦至少2次的實體增能研習培訓。
為了確保稽查工作的實效,國教署將對稽查人員的研習辦理情況、裁罰公告的時效。
申訴案件的回報處理等進行評估,這些也將列為113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考核評分項目。
國教署強調,為了確保每位幼兒的學習權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需全面落實對幼兒園的管理與檢查。
並對任何違規行為提供輔導和跟進,確保幼兒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中快樂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