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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北市動保處
保障麝香豬福利,呼籲負責任飼養
發布日期:2/16/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近年來,麝香豬作為寵物的飼養風潮在台灣逐漸興起。
然而,隨著飼養需求的增加,卻也帶來了不少棄養的問題。
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於去年共接獲14起與豬隻相關的通報案件。
這些案件中,多數是麝香豬,包括幼豬的棄養情形,顯示出飼養者對長期照顧責任的忽視。
為了保障動物福利,動保處再次強調,飼養寵物前必須深思熟慮,並準備好長期飼養的責任。
根據《動物保護法》,棄養行為最高可處以15萬元罰款。
進一步了解麝香豬的飼養需求
麝香豬因其可愛的外型和溫順的性格,成為許多家庭的寵物選擇。
然而,這類豬隻的飼養並不適合每個家庭。
麝香豬通常需要較大的生活空間、特定的飲食要求以及良好的健康管理,並且它們的壽命可長達十年以上。
如果飼主無法滿足這些需求,豬隻很可能會被遺棄。
許多民眾對麝香豬的迷你尺寸有所誤解,認為它們會保持在小型尺寸,然而事實上,麝香豬的體型通常可達120公斤,甚至有的可突破200公斤。
因此,飼養者在決定是否飼養前,必須考慮到豬隻未來成長後所需的空間。
如果空間無法容納這麼大體型的豬隻,建議不要輕易飼養。
(圖/新北市動保處)
立法與防疫,保護豬隻與社會安全
新北市動保處的豬病獸醫師黎玉葉指出,我國目前正處於防治非洲豬瘟與撲滅傳統豬瘟的關鍵階段。
因此,民眾飼養麝香豬必須遵循防疫規定,只能以飼料餵養,禁止餵食廚餘。
如果豬隻亂跑並進入畜牧場,將可能導致病毒的傳播,對畜牧產業造成嚴重危害。
動保處強調,如果飼主放任豬隻隨意外出,未按照防疫規定管理,將依《動物保護法》處以3,000元至1萬5,000元罰款。若
發現棄養豬隻或豬隻染疫並導致疫情擴散,根據相關法規,最重可處以100萬元罰款。
負責任的飼養,確保動物與環境的安全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所有飼養麝香豬的市民,應充分了解飼養麝香豬所需的空間、食物及健康照護,並謹慎考慮是否有能力提供這些需求。
如果無法飼養,應首先尋求親友協助,或者通過正常管道將豬隻交給專業收容所。
動保處再次強調,飼養任何寵物都應該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決定,而非一時興起。
為了動物福利與公共安全,讓我們一起負責任地飼養,並關心這些可愛的生物,給予它們一個健康、安全的家。
(圖/新北市動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