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圖/中華民國財政部
拋棄繼承須留意遺產稅扣除額,避免影響家族利益
發布日期:3/24/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王秉程 整理報導
在家庭成員中有些長輩不幸去世,某些情況下,子女選擇拋棄繼承,由孫子女或其他親屬繼承其遺產。
這樣的決策涉及到不僅是法律上的規定,還包括遺產稅的扣除額,這對每一位繼承人來說都至關重要。
遺產稅扣除額的基本規定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當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遺產時,每位繼承人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56萬元。
而如果繼承人是未成年人,則可以根據距成年的年數,每年額外加扣56萬元。
然而,若繼承人選擇拋棄繼承,並由次親等的卑親屬(如孫子女)繼承遺產時,遺產稅扣除額依然會以原繼承人能夠享有的扣除額為限。
具體案例分析
為了讓大家更清楚了解這些規定,以下是高雄國稅局提供的實際案例:
情況一:乙君與丙君共同繼承
乙君與丙君兩位成年兒子共同繼承父親的遺產。乙君為重度身心障礙者,因此他可以加扣身心障礙者的扣除額。
最終,乙君和丙君可共同享有112萬元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再加上乙君的身心障礙者扣除額693萬元,總計扣除額為805萬元。
情況二:丙君拋棄繼承
根據民法第1176條,丙君如果選擇拋棄繼承,那麼其繼承份額將完全轉由乙君繼承。
在這種情況下,乙君依然能享有直系血親卑親屬的56萬元扣除額,加上身心障礙者的扣除額693萬元,總計扣除額為749萬元。
情況三:兩位繼承人皆拋棄繼承
如果乙君與丙君都選擇拋棄繼承,遺產將由他們的未成年子女A君和B君繼承。
此時,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仍以原繼承人能夠享有的金額112萬元為限。
此外,由於乙君已經拋棄繼承,無法再享有身心障礙者的額外扣除。因此,總計扣除額僅為112萬元。
預防措施與注意事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大家,在決定是否拋棄繼承時,必須先仔細評估民法和稅法中的相關規定,避免因為計算錯誤而影響自己的繼承權益。
如果有任何疑問或需要更多詳細的資訊,請不要猶豫,隨時聯繫財政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或者前往國稅局網站查詢更多相關資訊,讓我們共同確保每一位家庭成員的權益不受損失。
希望這些資訊能幫助您清楚了解遺產稅扣除額的計算方式,為您未來的財務規劃提供更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