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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稅稽查與常見違規提醒:遵守規定,輕鬆避開處罰!
發布日期:2/21/2025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王秉程 整理報導
為了促進租稅公平,並有效打擊菸酒稅逃漏行為,稽徵機關每年都會針對菸酒稅進行全面性檢查。
對於菸酒產製廠商來說,除了依照《菸酒管理法》的規定辦理相關許可證外。
也需遵循《菸酒稅法》中的登記及繳納要求,以確保符合稅務規範。
菸酒產製廠商應遵守的基本規定
根據《菸酒稅法》第9條與第12條,產製商需按時登記並繳納應繳稅額。
具體來說,每月的生產數量及稅額應於次月15日前向公庫繳納並向國稅局報繳。
這些流程對於企業的合法運營至關重要,若未按規定辦理,可能面臨補稅及其他處罰。
高雄國稅局溫馨提醒:常見違規行為
為了幫助菸酒稅納稅義務人有效避免可能的違規情況,高雄國稅局特別整理了常見的違規或疏失態樣。
請大家多加留意,遵守相關規範,讓您的業務更加順利!
1.未辦理廠商或產品登記:記得按規定辦理產品登記,確保每一項生產活動都是合法的。
2.短報或漏報出廠數量:定期檢視帳簿,確保每一個出廠數量都報告清楚,不漏不短。
3.免稅菸酒未經補稅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即使是免稅商品,也要依規定處理,避免非法銷售。
4.停止出廠期間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在停止出廠的情況下,切勿再進行未經批准的生產活動。
5.原料或成品數量與帳載不符:確保每一項進出庫記錄都準確無誤,避免數量不符的情況。
6.酒精度高於包裝標示:如果酒品的酒精濃度變動,務必重新登記並標示清楚。
7.加鹽料理酒鹽度不足:對於調味類酒品,請確保其鹽度符合規定標準。
8.在廠內供消費未報繳:如有試飲或員工自用等情形,記得及時報繳,避免被追繳。
9.以食用酒精添加香料製成酒品,課稅類別申報不實:誠實申報課稅類別,避免產生爭議。
變更產品容量的注意事項
舉例來說,若某產製廠商欲將原先容量為600毫升的酒品改為300毫升,必須在變更前填寫產品登記申請,並附上新的酒品照片、標示、圖樣等資料。
這樣才能確保符合稅務規範,不會因為未申報而面臨風險。
溫馨輔導期:3月1日至31日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為了幫助大家更順利地遵守規定,114年度的輔導期將從3月1日開始至31日。
這段時間內,納稅人可以自行檢查是否有短漏報稅款或違法情形。
如果發現問題,請按照《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主動補報並繳納漏稅款及利息,還可免除處罰。
如果您對相關規定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網查詢「國稅小幫手」,隨時提供您專業的稅務協助。
結語:讓稅務更輕鬆,遵守規定,開心迎接每一天!
依規辦理不僅是法定義務,也是企業健康發展的基礎。
透過這些簡單的步驟和輔導期,您可以輕鬆避免違規風險,保持業務運營的順暢。
希望每位菸酒稅納稅義務人都能順利合規,享受無憂的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