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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情守護,房屋稅務更安心 —— 了解自住房地稅務優惠新規定
發布日期:12/2/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親屬設籍不等於稅務優惠
在房地產交易中,許多民眾希望能夠享有房地合一稅的自住房地優惠,享受新臺幣400萬元的免稅額及超過部分的10%優惠稅率。
然而,根據最新規定,僅有「直系尊親屬」設籍並不符合享有此稅務優惠的條件。
要符合自住房地的優惠條件,必須由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房地辦理戶籍登記,並且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滿六年,期間未將房屋出租、用於營業或執行業務。
此外,個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在交易前六年內未曾享有過此項優惠,方可符合條件。
案例解析:正確理解設籍與稅務優惠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分享了一個實際案例來說明相關規定。
甲君於105年購置A房地,並在該房屋辦理戶籍登記,其父母及已成年子女也陸續將戶籍遷入。
然而,甲君在110年間遷出戶籍,並於113年出售A房地。
甲君誤以為只要房地所有權人的直系血親在該地辦理戶籍登記,即可享有自住房地的免稅額及優惠稅率。
因此在申報時僅扣除了400萬元的免稅額,並對超過部分以10%的稅率計算應繳稅額。
經國稅局審核後發現,設籍對象未符合相關規定,最終未能享有免稅額及優惠稅率,並被補徵相應的稅款。
專業指引,避免稅務誤區
國稅局提醒,民眾在交易105年1月1日之後取得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若希望享有自住房地的免稅額及優惠稅率,必須嚴格符合相關規定。
僅有直系尊親屬設籍並不構成享有稅務優惠的充分條件,必須確保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房地辦理戶籍登記並實際居住滿六年,且期間未有出租或營業使用行為。
親情與法規並重,確保您的權益
為了保障您的合法權益,國稅局建議在進行房地產交易前,詳細了解並確認自己是否符合自住房地稅務優惠的各項條件。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或前往高雄國稅局的官方網站(https://www.ntbk.gov.tw),使用「國稅小幫手」進行線上查詢。
我們的專業團隊將樂於為您提供詳盡的解答,讓您在親情與法規的雙重保護下,安心進行房地產交易。
結語
在房地產交易中,了解並遵守相關稅務規定至關重要。
親情的守護固然重要,但同時也需確保稅務上的合規,才能真正實現安心居住與財務規劃。
讓我們共同努力,營造一個公平、透明且充滿愛的房地產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