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交通大隊提供
高雄市全面推動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政策,共創安全友善交通環境
發布日期:12/1/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隨著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微電車)掛牌緩衝期於111年11月30日正式結束,我國自此進入微電車納管新時代。
高雄市政府積極響應中央政策,持續推廣微電車必須懸掛號牌才能上路的規定,致力於提升城市交通的安全與秩序。
自113年8月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加強了宣導力度,運用多元媒體手段。
包括製作中文短影音及五種語言版本(英語、泰語、越南語、印尼語及菲律賓語)的宣導影片,讓這項重要政策深入人心。
(圖/交通大隊提供)
這些生動的宣導內容遍佈大街小巷,旨在讓每位市民都了解並遵守微電車掛牌的必要性,共同維護高雄的交通環境。
在政策正式執法的首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聯合楠梓分局及高雄市區監理所,於楠梓區德賢路與德惠路口展開了微電車聯合稽查行動。
此次行動中,共攔查到三件違規案例,包括兩輛未懸掛牌照及一輛違規雙載的微電車。
對於未懸掛牌照的微電車,當場予以移置保管,違規車主總共被處以最高新臺幣7,800元的罰鍰,彰顯了政府對交通規範的嚴格執行。
(圖/交通大隊提供)
根據統計,113年1月至11月29日期間,高雄市微電車交通事故發生585件,較去年同期減少44件,下降幅度達7%。
這反映出市政府在加強交通規範宣導與執法上的成效。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之1第1項1款,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的微電車所有人將被處以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的罰鍰,並禁止其行駛,車輛將被當場移置保管。
此外,對於「未戴安全帽」、「違規雙載」、「未滿14歲駕駛」等違規行為,執法單位也將同步加強打擊,確保道路安全。
隨著近期氣溫下降,許多市民朋友在享用薑母鴨、燒酒雞等暖身美食的同時,也應特別注意安全駕駛。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提醒,酒後駕駛微電車將面臨嚴重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2項,酒後駕駛者將被處以新臺幣1,200元至2,400元罰鍰,拒絕酒測者則處4,800元,並當場禁止駕駛及移置保管車輛。
若酒測呼氣值達0.25MG/L以上,將依刑法第185之3條,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圖/交通大隊提供)
因此,市民朋友務必切勿酒後駕車,共同維護自身與他人的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呼籲,微電車掛牌緩衝期已正式結束,市民應選用合法掛牌的微電車上路,並嚴格遵守相關交通規則。
黃大隊長強調,遵守交通規則不僅能避免罰款,更是為了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每一位市民的生命安全。
讓我們攜手合作,共同守護高雄市的良好交通環境,營造更加安全、和諧的城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