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華民國財政部
商品價格已含營業稅!購物結帳時不需額外加收5%
發布日期:11/8/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張儷寶 整理報導
購物結帳時,商品標價已包含營業稅
許多民眾在購物結帳時遇到店家額外收取5%營業稅的情況,這樣的做法是否合理呢?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營業稅法》第32條第2項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的定價應已包含營業稅。
也就是說,商品標價即為含稅的銷售價格。
統一發票開立方式:區分營業人與一般民眾
當營業人向買受人銷售商品時,統一發票的開立方式會有所不同:
若買受人為營業人,應開立三聯式發票,並在發票上分別記載銷售額和營業稅額。
例如,若商品標價為10,500元,發票上應標示銷售額10,000元、營業稅額500元,總計10,500元。
若買受人為一般民眾,則需開立二聯式發票,直接記載總計金額(即商品標價)10,500元。
違規未標示含稅價格將面臨罰鍰
若營業人未依規定標示含稅價格並加收額外稅款,經國稅局查獲後將被通知限期改正。若逾期未改,將依《營業稅法》第48條之1處罰。
初次違規罰款1,500元,若一年內再次違規,罰款為9,000元;若三次以上仍未改正,則每次將面臨15,000元的罰鍰。
溫馨提醒:誠實開立發票,依標價收費
國稅局提醒所有營業人,銷售商品時應誠實開立統一發票,並按照商品標價收費,切勿向顧客另行收取營業稅,以避免因違規而受罰。
如有疑問,可撥打國稅局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至國稅局網站使用「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