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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您的節能家電退稅權益睡著!把握6個月申請期限
發布日期:11/6/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王秉程 整理報導
購買節能家電,享受退稅好禮
想要節省能源又省錢?現在是入手節能家電的最佳時機!
為鼓勵綠色消費,政府提供退還減徵貨物稅的優惠,凡是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節能家電。
包括全新的電冰箱、冷暖氣機和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可獲得最高新臺幣2,000元的稅額退還。
小心!退稅申請有期限
雖然優惠吸引人,但記得把握申請期限!根據規定,民眾必須在購買日的次日起6個月內,向所在地的國稅局提出退稅申請。
如果錯過了這個期限,將無法享受退稅優惠,讓權益白白流失。
真實案例提醒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特別舉例提醒。甲君在今年2月11日花45,000元購入符合節能標準的新冷暖氣機,並取得銷售人開立的發票。
根據規定,甲君應在2月12日(購買日次日)起算6個月內,即8月11日之前提出申請。
由於8月11日適逢星期日,申請期限順延至8月12日。
然而,甲君延遲到10月10日才申請,超過期限,最終無法獲得退稅。
提醒您:及時行動,守住您的權益!
高雄國稅局呼籲民眾,務必於購買節能家電後,從發票或收據記載的交易日次日起算6個月內完成申請,以免失去退稅機會。
千萬別讓您的權益悄悄「睡著」,把握時間,讓節能家電帶來實際省錢的驚喜!
有疑問?我們隨時為您服務
如果您對退稅申請仍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造訪高雄國稅局網站。
利用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查詢更多資訊(網址:https://www.ntbk.gov.tw)。
快來了解如何為自己的荷包增添節能福利吧!
記得按時申請退稅,享受節能家電帶來的雙重好處——不僅環保,還能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