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華民國財政部
經常性房屋銷售須知:正確申報房地合一稅與營業稅,避免稅務困擾
發布日期:11/2/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在房地產市場活躍的今天,許多個人可能會經常或持續性地銷售房屋。
了解相關稅務規定,不僅能確保合法合規,還能避免不必要的稅務負擔。
以下將為您詳細解說個人銷售房屋時,除了申報房地合一稅外,還需申報營業稅的相關要點。
什麼情況下需申報營業稅?
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1項規定,自105年起,個人若在105年以後取得並適用房地合一稅制的房屋與土地(以下簡稱房地)。
在銷售時除了需申報房地合一稅外,若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需同時申報營業稅:
設有固定營業場所:包括實體營業場所及線上平台如網站或拍賣網站等。
具備營業牌號:不論是否已依法辦理稅籍登記。
僱用員工協助銷售:有員工參與房屋銷售相關事務。
經常性或持續性銷售行為:若房屋取得後未滿6年銷售,或土地持有未滿10年。
實務案例解析
以甲君為例,甲君於111年間陸續出售8件109年以後自行興建的房屋及其基地。
雖已依規定繳納房地合一稅,但因房屋取得未滿6年,土地持有期間未滿10年,屬於經常性或持續性銷售行為。
經查獲後,甲君需補辦營業稅籍登記並繳清漏繳的營業稅,否則將面臨補稅處罰。
如何正確申報營業稅?
為避免因未正確申報營業稅而遭受罰款,建議以下步驟:
確認是否符合營業稅申報條件:檢視自身銷售行為是否符合上述四項條件之一。
辦理稅籍登記:若符合條件,應即時向稅務機關辦理營業稅籍登記。
準確計算並申報營業稅:依據實際銷售金額計算應繳營業稅,確保申報準確無誤。
尋求專業協助:不動產仲介公司及地政士在受委託辦理不動產買賣登記時,應提醒客戶注意營業稅申報的必要性。
高雄國稅局的溫馨提醒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個人若頻繁銷售房屋,應特別注意營業稅的申報義務。
正確申報不僅能避免罰款,還能享有合法的稅務優惠。
若您對申報流程有任何疑問,歡迎透過以下方式取得協助:
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國稅局官方網站:https://www.ntbk.gov.tw
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結語
房地產銷售雖能帶來可觀的收益,但相關稅務規定亦需謹慎遵守。
無論您是首次銷售房屋,或是經常性進行房地交易,了解並正確申報房地合一稅與營業稅,都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步驟。
高雄國稅局將持續提供專業的稅務指導,協助您順利完成申報,享受無憂的房地交易體驗。
如有更多疑問,歡迎隨時聯繫高雄國稅局,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