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華民國財政部
遺產稅申報不容忽視,避免因分配糾紛耽誤申報期限
發布日期:10/18/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當家中長輩不幸離世,繼承人間有時會因遺產分配而產生糾紛,這是常見的情況。
不過,許多人在此過程中忽略了一個重要步驟——遺產稅的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遺產稅的申報與遺產分配是兩個不同的程序。
繼承人必須先完成遺產稅的申報與繳納,取得國稅局核發的相關證明後,才能進行遺產的繼承登記或分割。
遺產稅申報期限與延長申請
根據規定,遺產稅申報必須在被繼承人死亡後6個月內完成。
如果有正當理由無法在期限內申報,繼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延長3個月的申報期限,讓整個過程更加順暢。
避免因糾紛耽誤申報,產生不必要罰款
許多繼承人在處理親人遺產時,因為分配糾紛而忘記按時申報遺產稅,導致最終超過期限,受到國稅局處罰。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遺產稅申報僅是針對被繼承人留下的財產進行報告,與遺產如何分配並無直接關聯。
因此,繼承人應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申報,以免因延誤而面臨罰款。
如有疑問,隨時尋求幫助
如果您對遺產稅的申報過程仍有疑問,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供了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者您也可以前往該局網站。
透過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查詢相關資訊,讓您在處理遺產事宜時更加安心順利。
別讓遺產稅的申報變成一個容易被忽略的步驟,及時申報,讓繼承過程更順暢,避免不必要的罰款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