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提醒:符合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條件,請盡早申請!
發布日期:10/11/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山陀兒颱風來襲,屏東各地災情頻傳,為協助民眾減輕災後負擔,屏東縣政府財稅局特別提醒,若符合稅捐減免標準的受災民眾,務必在規定期限內向財稅局或各分局辦理申請,保障自身權益。
房屋稅減免:依損毀程度進行調整
若房屋受災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的5成以上,且需修復後才能使用者,可免徵1年房屋稅;若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的3成以上不及5成者,則可減半徵收1年房屋稅。
民眾須在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提出申報。
針對住家淹水達50公分以上的房屋,淹水樓層可免徵1年房屋稅,財稅局將依據鄉鎮市公所的淹水救助名冊,主動進行減免。
地價稅全免:災後土地無法使用者
若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因素導致土地無法使用,該土地的地價稅將全免。
民眾需於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申報。
使用牌照稅:車輛報停或報廢享免稅優惠
對於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若已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將按日免徵或退還使用牌照稅;若車輛進廠修復,也可於修復期間按日免徵。
納稅義務人需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
娛樂稅:停業或設備損失者可核減
如娛樂事業因災害無法營業,或娛樂設備損毀減少,業者可依停業天數或設備實際損失情形進行娛樂稅核減,並需於事實發生後1個月內提出申請。
進一步了解及申請方式
若您需要進一步了解稅捐減免的相關資訊,請撥打以下電話進行洽詢: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0800-000321轉2
潮州分局:0800-861005
東港分局:0800-881200
恆春分局:0800-889002
此外,您也可以訪問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官網,在「災害減免專區」進行線上申辦,操作簡單便利,讓您快速完成申請。
縣府全力協助,減輕災後負擔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將全力協助受災民眾進行稅捐減免,確保每位受災戶能夠得到最即時的幫助。
讓我們共同面對災後挑戰,早日恢復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