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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宴不必煩惱!餐飲訂金結算才開發票,輕鬆省心辦喜事
發布日期:9/4/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根據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的最新規定,餐飲業者在收到訂位訂金時,無須立即開立統一發票。
當結算整筆餐飲費用時,再一併為顧客開立發票,這不僅讓商家更加靈活,也讓顧客在喜宴或大型餐飲活動中省心無憂。
訂金開發票的時機有講究,飯店業者要知道!
餐飲業者,如提供食物或飲料的店家、飯店、餐廳、自助餐廳等,無論是婚宴、慶典還是一般訂位,都需遵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的規定。
根據國稅局的說明,當消費者在餐廳或飯店支付訂金時,餐飲業者並不需要立即開立統一發票,除非是購買餐券類型的消費。
實際上,訂金和餐費應當在整筆交易完成後一併結算,並統一開立發票。
簡單實例:婚禮訂金如何處理?
例如,一對新人預訂婚宴時需支付訂金給飯店業者。此時,飯店無須立刻開發票。
待婚禮結束、整筆餐費結算時,飯店業者將訂金與總餐費合併開立統一發票,讓整個流程更為順暢。
不僅新人不用擔心訂金發票的問題,飯店也能確保符合稅法規範。
外送服務和其他特殊情況的發票時機
另外,對於提供外送服務的飲食業者,發票應在餐點送出時開立。
而如果是消費者憑券消費的情況,則在售券時即需開立發票,務必依時限表規定處理。
餐飲業者須遵守規範,保障雙方權益
高雄國稅局特別提醒所有餐飲業者,無論是小型餐館還是大型飯店,提供飲食服務時都應依照規定開立發票,這不僅是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也避免商家因未按時開立發票而遭受補稅及罰款。
對於任何相關疑問,民眾可以撥打0800-000-321,或是利用國稅局網站上的「國稅小幫手」智慧客服進行線上查詢。
讓我們一起簡化餐飲訂位和喜宴流程,安心享受美好時光的同時,也保持專業的經營規範,讓每一場宴席都更加愉快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