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交通大隊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倒數四個月,11月底前務必完成掛牌程序
發布日期:8/1/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自2022年11月30日起,電動自行車已正式納入管理範疇,並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
這類車輛需要登記並領取號牌、投保強制險後方可合法上路騎乘。
對於在規定實施前已購買車輛的舊車主,有兩年的緩衝期來完成掛牌作業。
如今僅剩下四個月的時間,2024年11月30日為最後期限,請車主儘速完成掛牌程序,以免面臨罰款。
(圖/交通大隊提供)
微型電動二輪車因不需駕照即可上路,深受學生、菜籃族及外籍人士的喜愛。
然而,這類無牌照且未強制投保的車輛在發生事故時,經常面臨賠償問題,尤其在涉及肇事逃逸案件時更是難以追查。
因此,立法院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微電車納入管理。
除需登記領取號牌、投保強制險外,車主也需遵守相關交通管理規定,保障使用者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辦理微電車掛牌時,車主需準備以下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如遺失,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
有效期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
這些文件需提交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查核合格後,由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牌照。
高雄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提醒車主,務必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掛牌程序。
(圖/交通大隊提供)
使用微電車時,需年滿14歲、配戴安全帽,並禁止載人或任意改裝車輛。
違規者不僅會受到罰款處分,也可能因不遵守規定而增加行車風險,得不償失。
警方將與監理單位配合,進行不定期聯合稽查,強化攔查取締及宣導工作。
車主們請務必在期限前完成掛牌,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