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邊際土地開放認養保育,14案比出租賺更多
發布日期:2/10/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李翌淳 整理報導
財政部國產署四年來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認養機制,已與包括高雄市野鳥學會等十個環保團體簽訂認養契約,涉及十四個案例,提供包括山區、海岸、濕地、埤塘等共計 2,043 公頃的國有邊際土地,讓環保團體進行環保工作,擴大國土保育效益。
邊際土地通常土地品質不佳、區位不良,投入耕作也無法獲得預期報酬,但卻是野生動植物的天堂。
國產署自民國 108 年起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認養機制,提供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借重環境保護團體保育專業知識,並媒合金融機構贊助經費,穩健環保團體財務,公私協力共同守護國土生態。
於民國 110 年 2 月 17 日修正擴大提供認養範圍,經主管機關認定屬環境敏感或有生態保護必要地區亦得提供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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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112 年 10 月 19 日再次檢討修正,除簡化申請程序外,鼓勵環保團體擴大認養土地範圍及績優環保團體,並增訂環保團體基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得申請設置臨時性建築物等規定,擴大國土保育效益。
財政部國產署去年以「公私協力保生態、守護國土作伙來」為主題參獎,榮獲第六屆「政府服務獎」肯定。每半年國產署都會主動篩選適宜國有土地資訊,提供環保團體評估認養,國產署網站邊際土地認養專區也有相關資訊,持續推動認養機制。
財政部國產署表示,將持續以國土環境永續發展為目標,擴大與環保團體及銀行的合作,提升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保育綜效,公私協力推動生態保育,促進國土環境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