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推動永續都市更新,容積移轉新規正式上路
發布日期:11/4/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王秉程 整理報導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今年10月7日正式施行修訂版「高雄市政府審查容積移轉申請案件許可要點」,全力推動淨零城市發展。
這次修法聚焦五大重點,旨在提升都市設計水準、強化環境友善措施,並完善容積移轉程序,以更符合永續發展的需求。
都發局特別指出,新的規定包括調整都市設計審查的申請門檻,並將排水道用地、溝渠用地及河道用地增列為容積移轉的可送出基地,從而加強城市防災功能。
(圖/高雄市政府)
此外,接受基地的門檻條件與可移入容積量上限也進行了優化,確保交通與消防負荷不過度增加,實現更均衡的城市發展。
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這次修法的目標是減輕容積移轉對於基礎設施的壓力,同時呼應高雄的淨零城市自治條例。
他提到,規定中參考了其他直轄市的經驗,修訂內容涵蓋地下室開挖率、綠覆率等細節,致力於促進城市韌性與環境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市府重新規範了容積移轉折繳代金的計算方式,回歸「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的市價計算機制,並確立市價查估的執行標準。
然而,業者仍可以選擇以100%公共設施保留地折抵容積,市府也將根據執行情況靈活檢討政策,以確保整體效益。
為了進一步推動環境友善設計,都發局強調對開挖率高的地下室進行更嚴格的審查,並鼓勵社區採取減碳措施,例如增加綠化碳匯、認養公園綠地、支持綠色交通和植栽設計。
(圖/高雄市政府)
為解決過度硬鋪面和綠化不足的問題,新增了接受基地的綠覆率規範,提升綠化效果,並美化社區景觀,增添休憩空間。
此外,因應極端氣候下的防洪需求,本次修法也加速取得排水道、溝渠及河道用地,這些具有都市防災功能的土地將更快納入公共用途。
都發局呼籲業者理性看待容積移轉代金調整,不應將其作為炒高房價的藉口,並強調當前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成本仍具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