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臺南 TODAY
臺南市積極推動城市發展,容積率獎勵機制助力多元建築風貌
發布日期:9/23/2024
新聞視界時報 記者 王秉程 整理報導
自民國88年起,臺南市開始實施全面容積率管制,以維護城市的發展秩序。
然而,由於原市區部分地區的容積率相對較低,限制了當地的發展潛力。
面對城市生活型態的轉變,以及縣市合併升格的契機,市府積極調整策略,鼓勵更多元的建築風貌,塑造更具活力的都市景觀。
隨著南部房地產市場逐步接受大樓型態的住宅產品,市府於98年10月訂定了「臺南市都市發展軸線第一期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份專案通盤檢討案」。
該計畫透過容積獎勵及回饋機制,提升市中心區公園道周邊的發展潛力,同時也希望以此帶動整體城市的現代化發展。
同年12月,市府進一步推動「變更臺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新增鼓勵大面積基地開發的規定,為市中心區注入更多發展動能。
透過這些政策,臺南市努力在保護傳統城市風貌的同時,也加快了現代都市發展的步伐。
至於東區工2工業區變更案,市府根據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辦理,於99年8月正式發布。
當時,全國尚未有明確的容積獎勵上限規定,因此一切程序均依法辦理,確保城市發展的合法性與透明性。
隨著全國性法規的調整,內政部於103年訂定了容積獎勵上限為20%的規範,市府也迅速依循中央法規進行調整。
並於103年8月正式公告不再適用之前的容積獎勵方案,展現了市府依法施政的決心。
針對媒體對於2014至2017年期間施行細則的影射,市府已查明時間點與事實不符,並澄清相關指控為誤植或不實報導。
市府將持續本著專業與透明的態度,推動城市發展,以打造更美好的城市生活環境。
透過這些政策,臺南市不僅在保護歷史文化資產的同時推動現代化發展,也為市民創造了一個宜居的未來,讓更多的建築美景融入城市的每一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