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事未定球季已開打 工會爭取自動薪資仲裁
發布日期:5/1/2023
【記者王自凱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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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職棒球員工會注意到球季開始後未完成新年度簽約程序的球員數量逐年攀升,今年已超過25人。
更令人遺憾的是,中信兄弟隊的投手吳哲源與球團的薪資談判破裂,由球團單方面決定價碼,這樣的情況非常不應該。
因此,球員工會今天發布聲明,提出三項主張,包括若在談約一定時限內未達成共識,則自動進入仲裁程序。
近日,球員工會完成本年度會員大會程序,將以優化換約、談薪程序的整體流程制度為主題向資方提出團體協商,並計畫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協商流程。
為了表達訴求,球員工會已經準備了三篇新聞稿,今天發布的是第一篇。球員工會新聞稿如下:
中華職棒聯盟一直以來都存在談薪進度緩慢的問題,每年都有許多球員直到球季開打都還未與球團談妥報酬,除了球團談約態度外,過時的規章和不健全的仲裁制度也是主要原因。
對於選手契約的性質,聯盟創設了一個「不定存續契約」的說法,主張球團只要在契約期滿時向球員為更新之表示,不管球團有沒有向球員報價,也不論雙方對續約條件有沒有達成合意,契約就必須延續。
2016年底保留球員制度上路,或許立意良善,但在規範簡陋、欠缺周延配套的情況下,實務上反而衍生更多問題。
球團依然可以單方面保留球員,但球員卻無法主張相對應的權益,這也就是為什麼球季開始但薪水還沒談完的狀況層出不窮。
對於實務上的談約亂象,職棒工會主張:
一、保留名單提出前交換續約條件:
本會認為,更新契約代表的不只是提出續約的意願,球團還應該對球員提出具體的報價。
為了解決實務上球團消極不與球員談約的現象,本會主張在保留名單公告前,球團就應該與欲保留的選手針對續約條件交換至少一次意見,了解彼此的條件差距。
二、談約逾一定期限自動進入仲裁程序:
只要過了仲裁聲請的時間,球團和球員都無法再聲請仲裁,談約進度可能被不斷推遲,使仲裁制度欲達成的效果大打折扣。
在薪資懸而未決的情況下,球員仍需持續參與球隊運作,如果在這段時間受傷,也將連帶影響球員談薪的籌碼;不僅和職業運動談約的精神不符,對球員來說也未盡公允。
有鑒於此,本會主張若球團未於1月15日前向聯盟繳交該年度由雙方談妥並合意簽署之契約,則應自動進入薪資仲裁程序,球團和球員除了繼續磋商外,也能開始為仲裁庭作準備。
三、完善薪資仲裁程序:
本會也認為,目前薪資仲裁制度仍有許多未盡完善之處,如聲請程序並未明文化、仲裁辦法內並未載明薪資仲裁應考量及不應考量的因素,使得球團及球員無所適從,仲裁的結果也較難讓人信服。
本會呼籲聯盟及各球團應該正視目前談約進度嚴重推遲的問題,對照我國現況借鏡他國職棒制度的優點,修正聯盟規章及球員制式契約的相關規定,
本會也會以此作為提出團體協商的主要方向,改善契約更新過程中的各種爭議。